关于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实施规则 换版有关事项的通知
发布时间 : 2021-06-25
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获证组织和相关方:
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1月8日发布了新版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实施规则(2021年第2号公告),旧版实施规则(认监委2010 年第5号公告)将于2021年7月1日起废止。为落实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实施规则的转换工作,为了有序推进新版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实施规则转换工作的开展,我机构根据国家认监委2021年第2号公告的要求,现将有关认证工作的安排通知如下:
一、关于认证工作的安排
新版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实施规则自2021年1月8日起实施,过渡期至2021年7月1日。
我机构自2021年7月1日起开始受理按照新版实施规则的认证申请(句括初次认证和再认证等);按照旧版实施规则认证的获证组织,认证转换将结合获证组织的年度监督审核或再认证审核统一开展,审核后将统一按照新版实施规则的要求换发认证证书,未及时完成转换的证书将做暂停或撤销处理。
我机构自2021年7月1日起,不再按照旧版实施规则要求受理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认证申请。
二、新版实施规则主要的变化点
关于新版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实施规则变化要点如下:
1、认证依据由原先的“ISO 22000+专项技术要求”调整为IS0 22000,专项技术要求不再作为通用认证依据,改由认证机构制定相应的专项技术规范,用于验证该类组织前提方案的适用性和符合性。请获证组织关注认证依据发生的变化,并了解认证证书的变更内容。
2、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范围扩展到整个食品链,包括农业生产、零售、运输、贮藏、服务、设备制造等,以满足食品链企业开展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需要。
3、因法律法规标准和认证制度的变化,调整了认证程序部分内容,新版实施规则对认证程序进行了更明确具体的规定。请获证组织及时关注新版实施规则的变化点,识别并调整管理体系文件中发生变化的内容。
请各获证组织做好证书换版的安排,确保贵公司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持续有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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